欢迎访问四川省仪陇县张思德纪念馆! 咨询热线: 0817-7210033今天是: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新闻咨询 >

新规来了 仪陇将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

时间:2017-06-19 09:05来源: 南充新闻网作者:刘舒艺 点击:
张思德纪念馆: 6月16日,南充新闻网记者从仪陇县交警大队获悉,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,该县于16日发布通告,8月20日起,将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。 据了解,按照《中华人
张思德纪念馆:6月16日,南充新闻网记者从仪陇县交警大队获悉,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,该县于16日发布通告,8月20日起,将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。

    据了解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7258-2012)规定,时速在20公里以上,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。相关负责人介绍,考虑到当前仪陇县道路为平面混合交通,未规划电动车专用通道,广大中、小学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为保障广大学生出行安全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,严禁未取得驾驶证的中、小学生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。

    通告中表示,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、第二款,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实施办法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,罚款1000元,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,于2017年8月20日起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。

(责任编辑:张思德纪念馆:何文)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