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家庙红军石刻 年代:1933 地址:五福镇白马村 保护级别:县级 类别: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同家庙红军石刻,坐东向西,刻于同家庙后石墙灰色沙岩板石上,刻幅面积4.43平方米,从右至左编号S1-S5。 1933年红军政治部在这5张古碑上面刻下了六条标语,从右至左竖幅楷书阴刻,字径18X17厘米,内容有: S1“欢迎革命学生反对日本和一切帝国主义”,条石宽0.9米,高1米; S2字已不清,条石宽0.6米,高1.2米; S3“要推翻帝国主义必须首先打倒党国的国民党军队. . . . . .”, 条石宽0.7米,高1.2米; S4“反对帝国主义,反对瓜分中国进攻中国革命!”,条石宽0.76米,高1.2米; S5字不清,条石宽0.95米,高1.2米。 2012年经仪陇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。 (责任编辑:张思德纪念馆:何文) |